“我昨天做了一件極不愿意做之事,去替徐志摩證婚。”
這是1925年10月4日,梁啟超在一封名為《寫給孩子們的信》里寫下的第一句話,這里的“孩子們”特別被指出:包括他的準兒媳林徽因。
這天之前一天,是中國傳統的情人節,也是詩人徐志摩與陸小曼的婚禮。
梁啟超之所以會參加并成為這場他口中“極不情愿”婚禮的證婚人,與文豪胡適和張彭春的苦苦說情有關,這點,梁啟超自己在信中進行了說明。
徐志摩本是梁啟超的得意門生,可他在1921年為追求才女林徽因欲與原配妻子張幼儀離婚后,他在梁啟超眼里的形象就有了明顯變化。
梁啟超素來提倡一夫一妻制,即便后來與原配李蕙仙侍女王桂荃生下了子女,他也依舊與原配保持了原有的夫妻關系。
在那個由舊封建時代走向新時代的過渡年月,“離婚”二字依舊非常新奇,所以,當徐志摩提出想與尚在孕期的張幼儀解除婚約時,梁啟超相當“震驚”。
徐志摩與張幼儀
梁啟超對弟子徐志摩這種開創性的舉動懷著各種復雜情緒,這情緒里除了鄙夷、不解、憤怒外,還有一絲絲的擔憂。因為徐志摩準備離婚之時,他自己的親生兒子梁思成正與徐志摩要追的才女林徽因熱戀。
梁啟超非常看重長子梁思成的未來,所以他也非常看重兒子的婚姻,林徽因是他為兒子長遠考慮選定的最佳兒媳。
雖然徐志摩準備離婚時,梁思成與林徽因已經陷入了熱戀,可畢竟兩人尚未結婚。在不知此前徐志摩與林徽因在歐洲感情發展到何種程度的情況下, 梁啟超心里隱隱有些擔心。
梁啟超以過來人的身份看過去,深覺徐志摩會是梁思成感情里的一大坎。畢竟,相比徐志摩,梁思成不僅還未有太多戀愛經歷還相對更年輕。
為了阻止徐志摩“破壞”兒子的好姻緣,梁啟超第一時間以老師的名義給學生徐志摩去了一封長信。這封長信,自然是勸導徐志摩打消離婚念頭、好好過日子。他寫到:
“萬不容以他人苦痛,易自己之快樂。”
梁啟超還在信里闡述了任性而為的可能后果,在信的末尾他嘆到:
“死猶可矣,最可畏者,不死不生而墮落至不能自拔,嗚呼志摩,無可懼耶!無可懼耶! ”
這話的意思再明白不過了,就是說:你這樣做很可能會就此墮落到生不如死的境地。總之,梁啟超此信就是一封站在老師角度的勸導信,勸弟子“回頭是岸”。
可徐志摩豈會因為老師的一封信就回頭?顯然不會!即便這個老師是自己最敬重的恩師。實際上,此時的徐志摩不僅不肯回頭,反而在收到老師的信后有“斗志愈發昂揚”的趨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