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魯迅兩個女人的身后事》第3章

不過再堅強的人也得向殘酷的生活低頭。許廣平沒了工作,又要自籌資金整理、出版魯迅的遺作,還要供海嬰讀書,日子過得捉襟見肘。

或許她感到有點吃虧。魯迅都去世好幾年了,版稅又常常延誤,自己能把上海的家撐住就算不錯,哪還有能力幫助北平的婆媳?況且她們有周作人接濟,又不用付房租,總不至于挨餓受凍。

哪成想,朱安比許廣平還要委屈。她在1937年7月2日經許廣平請求,寄給她一封全權委托書,認為自己將魯迅豐厚的版稅全都轉給了許廣平:我已如此慷慨,你拿了偌大好處卻連生活費都不肯出,這個世界的人心,簡直壞透了。

在《關于朱安寫給許廣平的出版委托書》一文中,作者考證得很清楚,按照當時的法律,除了朱安外,魯迅唯一的兒子周海嬰也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。鑒于魯迅去世時周海嬰年僅7歲,故許廣平也擁有處理魯迅遺產的資格。

而且魯迅很多銷量極好的書,諸如記載了他與許廣平通信的《兩地書》,版權都有許廣平的一半,這在法律上屬于“特有財產”,歸許廣平獨自處置,旁人無從染指。

所以許廣平才有底氣一面寫信給朱安勸她不要賣書,一面在9月10日的《申報》上發表聲明,

“其一切遺物,應由我全體家屬妥為保存。”“況就法律言,遺產在未分割前為公同共有物,不得單獨處分,否則不能生效,律有明文規定。如魯迅先生在平家屬確有私擅出售遺產事實,廣平等決不承認。

聲明歸聲明,要想換取魯迅藏書的安全,必須安撫朱安,并承擔起贍養她的義務。

經朱安這麼一鬧,引發了世人的極大關注,記者紛紛登門報道她的慘狀。如同先前魯迅所言,所有的同情都被她占了去。

朱安生活的確不夠滋潤,晚餐是“多半個小米面的窩頭擺在那里,一碗白菜湯,湯里有小手指粗的白面做的短面條(有人管這叫“撥魚”),另外是一碟蝦油小黃瓜,碟子邊還放著同是蝦油腌的尖辣椒,一碟腌白菜,一碟霉豆腐。這就是魯迅夫人當天的晚餐,沒有肉也沒有油,沒有一個老年人足夠的營養”。

可是與同時代的普通人比起來,朱安境況根本沒那麼糟糕。

同時期的普通老太太,只要能夠從床上掙扎著爬起來,就得拐著顫巍巍的小腳,幫人洗衣服做飯以便掙點錢糊口。

同時期的延安,八路軍高級將領們吃不上一口白面。

同時期的重慶,名作家老舍每天碼字5000,也只能勉強吃點摻了很多稗子的粗糧飯,還由此引發了急性盲腸炎。

在大家普遍赤貧的情況下,朱安既能雇著女傭,生病了又能請醫生隔三差五地來家里打針(那時候一般人壓根付不起醫藥費,即便現在有醫保,很多人生病了也犯怵高額的醫療費),她該知足了。

當然,朱安即使再糊涂,也明白誰是真心對自己好,所以她在每封信里都表達了對許廣平的感激之情。

到了1947年春天,朱安身體急劇惡化,腿部及面部都腫脹起來,還大口吐血,呼吸異常困難。

自忖來日無多后,她立下了遺囑。

這份遺囑事無巨細,自己死后應該穿十三件衣服,做七副被褥,用上好的棺木埋葬,每逢七必須供水飯,到五七要念經,林林總總一大堆。

更為重要的是,死后要同魯迅合葬,這是朱安最后一次向許廣平宣示“主權”。

也許,風光大葬是朱安覺得對自己獨守空房41年最好的彌補吧。


猜你喜歡

分享

分享導語
複製鏈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