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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狄仁杰四世祖狄湛墓》第2章

北魏由草原的鮮卑拓跋氏所創建,屬于是游牧民族政權,雖然兇悍,但是松散和無序也是滲透在它們骨子里的。

事實上,北魏在北方建立政權之后,就有相當一部分的草原部族不愿意南下中原,去過種地的日子,更愿意在草原上放牧。況且,當時的北方不只有鮮卑一個部族,更北方的柔然對于中原仍然是虎視眈眈,邊防壓力實在不小。有這麼一群人愿意鎮守邊境,保家衛國,北魏高層也不好說什麼。

而為了將這些草原上的游牧民族管理起來,北魏特地設立了“領民酋長”制度。北魏將草原上的各個部族首領封為領民酋長,要他們宣誓對自己效忠,服從北魏的統治,在必要時抵御柔然的進攻。但作為回報,北魏允許領民酋長世襲,而且還會給予這些酋長以高度的自治權。

比如后來北魏的“曹操”爾朱榮,他在擔任領民酋長時,非常喜歡打獵。既然打獵就肯定需要助手,可是配合爾朱榮打獵的,不是他的家臣,而是徹頭徹尾的軍隊,他們結陣出擊,下的命令也都是軍令,不明真相的人第一眼看上去,還以為爾朱榮是在搞軍事演習。

而對于任何王朝來說,一支軍隊沒有經過請示,就私自出擊,大動干戈,這實在有些囂張跋扈,今天能進山林里打老虎,沒準明天就能開進首都打皇帝了。但是北魏朝廷對于爾朱榮的放肆行為,卻絲毫無法干預。

后來爾朱榮發起“河陰之變”,殺死北魏皇室和大臣,掌控朝政,也多虧了這些“私兵”的力量,可見爾朱榮的部下對于皇帝毫無效忠之心,只聽爾朱榮一人的差遣。

而且,領民酋長也有獨立的司法權。爾朱榮的祖先爾朱羽健在一次打獵時,一名侍從想射一只老虎,結果手抖了,射中了爾朱羽健的大腿。

傷害長官這個罪名,放到任何一個政權,都是實打實的重罪,拉下去殺頭都不為過。因此,侍從瞬間就嚇得面無人色。但爾朱羽健卻咬著牙表示,打獵的時候什麼情況都可能發生,他這屬于無意之舉,然后不顧眾人反對,沒有把這個侍從走司法程序定罪,而是直接把此人給放了。

從此可見,雖然草原部落在名義上歸北魏管轄,但是北魏法律對他們來說算是一紙空文,領民酋長可以隨意干涉和影響法律判決。

當然,領民酋長只是一個身份,并不是北魏的一個正式官職,但北魏也不可能看著酋長們成了斷了線的風箏,因此也會讓各個領民酋長兼任朝廷的重要官職,并且把他們的子孫接來首都撫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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